金牌代理政策

金牌代理

金牌代理条件:
保证金2万(人民币,以下同),从每月的销售收入扣除20%,直到2万为止。
保证金用于处理善后事宜:
1、有效保证给客户退款制度的实施
2、其他违背公司规定的行为:这些行为的界定以法律和通常的道德规范为标准,此处不一一例举这些行为。
金牌代理没有任务要求,以完成每单交易为计算标准。保证金以每次(或每单)的销售利润的20%收取,直到达到两万数额为止。

权利义务:

通过金牌代理推荐的链接或二维码购买课程的客户,享受销售价格10%的优惠(对外金牌代理政策没有本条款)。

销售提成:销售额的30%提成。每个月结算一次。

一年内(一年时间为结算周期)销售总额达到100万及以上,奖励销售总额1%
以上收入税费自理。
金牌代理本人也可主动提出放弃代表资格的要求。无特殊原因,公司应予以同意。公司应按照上述的原则处理善后事宜。
退款保证金原则:
不再成为金牌代理之日起,过半年后退款。
这是因为半年后代表售卖的所有产品的服务均已到期。

三、给客户退款原则与方法:

退款原则(对内规定):
只要客户要求退款的理由基本成立就退。
理由:
其实人人都不容易,退就退了吧。损失我们共同承担,但信誉是无价的,包括你的和公司的信誉。

退款方法:

需给该代理所属客户退款时,由各代理和公司按当初的销售额提成比例各退各的数额,由公司统一执行再由公司从各代理的当月收入中扣除该部分费用。

在没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,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,
该政策最少保持两年内不变。两年内有任何与总代理相关政策的变化需要得到总代理的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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